12月20日下午,四川成都“27岁海归女子家中遇害案”在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凶手梁某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当天下午1时左右,受害女子王某雅的母亲王女士携女儿遗照前往法院旁听宣判,陪伴她一同前往的还有她的舅舅。目击者称,王女士前往法院途中不少市民给她加油鼓劲,其中一名女子带着孩子捧着一束小雏菊送给她,王女士感动得哭了,还与小女孩拥抱了一下。王女士说,女儿生前十分喜欢小雏菊,它淡雅、纯洁,每次参加庭审她都会别着小雏菊,希望女儿能看到庭审过程。

王某雅的父亲早在10多年前因病去世,此后母女俩相依为命。王女士表示,女儿遇害后她几乎一夜白发,这555天以来,她备受煎熬,每晚闭上眼睛就浮现女儿的身影。

遇害女子王某雅当年27岁,家住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系留日海归。据成都市检察院指控,2024年6月9日中午1时左右,同小区35岁女子梁某滢携带刀具无故敲门滋扰至王某雅家,王某雅发现异常后通过母亲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保安黄某乾到场劝离梁某滢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她,随后二人发生争吵并抓扯、打斗。梁某滢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10刀,王某雅则用陶瓷摆件击打梁某滢头部数下。保安黄某乾见状上前制止无果,王某雅随之受伤倒地,最终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梁某滢则随父母自行驾车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