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商户李先生反映在工业园区天虹金鸡湖店租铺做餐饮时遇到一系列问题。退租时商场先是口头制止他按合同恢复毛坯,待其撤场后却以未按合同恢复毛坯为由拒绝退还1万元装修押金,甚至扣留了2000元POS机押金和500元人员保证金。

李先生回忆称,2025年10月,他与天虹商场签约租下56平米门店。因接手的是上家遗留的硬装,商场收取了5000元折旧费,并要求缴纳1万元装修押金,承诺验收合格即退。然而,在装修验收环节,商场列出十几条不合格项,多为上家遗留问题。为达到验收标准,李先生额外花费5000余元完成整改,终于在去年12月拿到装修验收合格报告。但商场却以“走流程”“领导未批”等理由拖延退款。

因经营惨淡,李先生于去年12月提出提前退租,并足额赔付了3.7万余元履约金。双方约定今年2月15日前完成撤柜,合同明确标注需将租赁部位恢复至毛坯状态。李先生透露,在准备撤柜前曾询问如何执行“恢复毛坯”条款,商场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是“走形式”,实际上为了商场整体美观,严禁拆除装修。商场还对撤柜搬离作出明确要求,仅允许带走冰箱、油烟机、燃气灶等可移动电器,橱柜、吧台、门头、广告位等硬装和固定装修一概不能拆除。考虑到后续退款事宜,李先生按商场的口头要求完成了撤柜。
让李先生始料未及的是,待他按要求撤柜后再次前往商场索要押金时,商场却突然翻脸,否认此前的所有口头约定,以李先生“未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毛坯房”为由拒绝退还1万元装修押金。同时,他缴纳的2000元POS机押金和500元人员保证金也被商场以各种理由拖欠至今。李先生指出,装修押金应在验收合格时退还,且合同中并无“未恢复毛坯即扣除装修押金”的条款。商场现在的做法实质上是将“恢复原状”的义务与早已到期的“装修押金”强行捆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