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 复星医药(600196.SH)昨晚发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截至2025年8月8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复星医药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393,074万元,约占2024年12月31日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0.64%;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的担保。
2025年8月7日,控股子公司南通健嘉与南通农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由南通健嘉向南通农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2025年7月23日起至2028年12月21日止。同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系南通健嘉之间接控股股东)与南通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一》,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南通健嘉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南通健嘉的另一方股东南通康健将质押其持有的南通健嘉30%股权并按所持权益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025年8月7日,健嘉医疗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二》,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汕头健嘉于2025年7月17日至2029年3月31日期间与交通银行所签订的不超过人民币550万元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融资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汕头健嘉的另一方股东欧瑞康复将质押其持有的汕头健嘉49%股权并按所持权益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025年8月7日,健嘉医疗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三》,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西安健嘉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9年3月17日期间与交通银行所签订的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4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融资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西安健嘉将抵押其部分自有设施设备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025年8月7日,控股子公司扬州健嘉与扬州农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扬州健嘉向扬州农商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2025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同日,健嘉医疗(系扬州健嘉之间接控股股东)与扬州商行签订《保证合同四》,约定由健嘉医疗为扬州健嘉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扬州健嘉将抵押其部分自有设施设备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025年8月8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安特金与成都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复星安特金向成都农商行申请人民币9,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2025年7月29日起至2028年7月28日止(具体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同日,公司(系复星安特金之间接控股股东)与成都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五》,约定由公司为复星安特金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复星安特金已质押其持有的复星雅立峰全部股权、复星安特金的4名自然人股东已质押其持有的复星安特金股权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025年8月8日,控股子公司美中互利与北京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由美中互利向北京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8月7日止,每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同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六》,约定由公司为美中互利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