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该文件提出,在综合考虑能耗和环保绩效水平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工业重点领域差别化电价政策,优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健全分时电价机制。
居民电价机制具有民生保障与市场调节双重属性。自阶梯电价和分时电价制度实施以来,中国始终坚持居民用电保本微利、普惠兜底的原则,区别于工业电价的市场化波动机制。此次《意见》明确优化两类居民电价机制,并非简单调整电价高低,而是为解决当前居民用电管理中的结构性问题,支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强化节能降碳工作。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优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需要在减轻居民用电负担和适应电力结构变化之间找到平衡点,还有许多优化空间。
居民用电采用阶梯电价的主要目的是减少浪费、纠正交叉补贴现象,促进电能节约。自2012年中国正式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后,大部分地区将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基础档位电价长期保持稳定,保障普通家庭日常用电成本。但原有档位划分、电量阈值及加价标准多为多年前制定,难以适配当下居民家电迭代、分户式储能、家用充电桩普及等新型用能场景。
分时电价机制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旨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中国逐步在各地推行分时电价机制。202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特别是合理拉大峰谷电价差,以鼓励用户在低谷时段多用电,为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这对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加快发展、有效消纳,实现中长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