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赵雨蝶因虐待家庭成员被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且情节恶劣的,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赵雨蝶频繁以殴打等方式虐待三岁的黄某某,导致其轻伤,行为恶劣,构成虐待罪。尽管赵雨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但法院未予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关于故意伤害罪,赵雨蝶明知拍打和用力拎甩一名三岁幼童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仍实施了这些行为,直接导致黄某某死亡。然而,从赵雨蝶的行为特征及在黄某某昏倒后将其送医的具体表现来看,她并不希望造成黄某某死亡的结果。因此,赵雨蝶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赵雨蝶作为黄某某父亲的同居女友,在共同生活期间不仅没有妥善照顾黄某某,反而以拎甩等方式故意伤害该幼童,致其死亡。即便赵雨蝶有施救行为,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仍应从严惩处。最终,赵雨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针对网传黄某某背部被牙签刺戳出多处创口、因饥饿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死前长时间没有进食等信息,经审查,均不属实。赵雨蝶对黄某某的虐待方式主要是殴打其背部、臀部以及咬腿部等。
此外,审查相关证据材料显示,黄某某的父亲并未参与、隐瞒或纵容赵雨蝶虐待黄某某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