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洒农药致路人死亡 飞手被判刑!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农用无人机作业致人死亡的案件。飞手刘鹏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湖南永州祁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刘鹏持有农用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2025年6月26日,他受种田大户陈辉邀请,在祁阳市八宝镇为水稻喷洒农药。作业前,刘鹏未设安全警戒线,也未安排专职安全员,仅委托陈辉临时查看道路情况。
作业约一小时后,刘鹏准备将无人机降落在农田旁的马路上。他未询问陈辉路面是否安全,也未仔细观察降落环境。尽管无人机系统提示需确认周围安全,刘鹏自信不会出事,直接确认降落。在降落过程中,无人机桨叶击中了路过摩托车上的乘客黄某头部。黄某当时未佩戴安全头盔,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鉴定显示死因为重型颅脑损伤及大量出血。
事发次日,刘鹏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事后,他赔偿黄某家属63万元,取得谅解。法院综合考虑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