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骗母居家养老拿走121万 母女因财对簿公堂-网络热点-【鼎古号】

女儿骗母居家养老拿走121万 母女因财对簿公堂

   2026-04-21 13:51:09 百家号鼎古号16
核心提示:女儿对母亲说:“妈,您把银行卡和存折交给我保管,我来照顾您,让您在家好好养老。”拿到钱后,她却将老人送进了养老院,并迟迟不肯归还养老钱,声称这是赠与。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养老钱的保管合同纠纷案

女儿骗母居家养老拿走121万 母女因财对簿公堂。女儿对母亲说:“妈,您把银行卡和存折交给我保管,我来照顾您,让您在家好好养老。”拿到钱后,她却将老人送进了养老院,并迟迟不肯归还养老钱,声称这是赠与。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养老钱的保管合同纠纷案。

88岁的马老太与石某是母女关系。2024年5月,石某以照料养老为由,让马老太将放有多张银行卡、存折及密码的包交给她。马老太信任女儿,便照做了。然而,石某拿到这些财物后,并未履行居家养老的承诺,而是将母亲送进了养老院。期间,马老太给了石某现金48万元,石某还从马老太的银行账户支取了73万余元,合计121万余元。

马老太希望女儿归还这笔钱,石某通过儿子归还了90万元,但对于剩下的30余万,石某拒绝承认。协商无果后,马老太诉至法院,试图追回自己的养老款。

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将银行卡及部分款项交给被告进行保管,并告知银行卡密码,双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而案涉款项属于保管的财产。从社会生活经验来看,老人将财产交给子女,主要是为了方便子女在老人需要时取用,子女理应妥善保管,不得据为己有。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石某返还马老太30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均息诉服判,案件现已生效并履行完毕。女儿骗母居家养老拿走121万 母女因财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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