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在考虑建立一个独立于现有机构的科技监管部门,该部门有权打击美国公司的违规行为。一些欧盟官员认为,在美国不断对欧洲发动政治攻击的情况下,欧盟需要掌握如何实施和执行其数字法律。尽管实现这一目标面临重重阻碍,但其被重提表明欧盟越来越担忧自身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架构来应对美国的挑战。
布鲁盖尔研究所的非常驻研究员Mario Mariniello指出,将数字执法权委托给一个独立机构将增强欧盟与美国谈判的地位。由于欧盟网络内容领域的政治化程度非常高,分离执法权会带来显著益处。德国绿党欧洲议会议员Sergey Lagodinsky也表示,目前的执法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协调。欧洲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数字执法机构,以提供法律确定性,并确保欧盟法律在整个欧盟范围内一致运作。
过去,欧盟在关税谈判、俄乌和平进程等重大议题上倾向于让渡部分权益以换取美国的支持,例如《数字服务法》。德国绿党欧洲议会议员Alexandra Geese提到,《数字服务法》因特朗普政府施加的压力而无法得到执行。最近,欧盟委员会根据《数字服务法》对马斯克的X处以1.2亿欧元的罚款,理由是X违反了透明度义务。然而,美国政府随即对此展开强烈反击,对该法案制定者之一、前欧盟委员Thierry Breton实施了旅行禁令。
除了《数字服务法》,法国总统马克龙还提议启用欧盟的反胁迫工具(ACI),被称为“贸易火箭筒”。依据ACI,欧盟不仅有权对货物征收关税,还能限制外国直接投资、阻止服务贸易,并将外国公司排除在公共采购招标之外。这一做法可能对美国科技企业造成明显打击,如美国云服务提供商可能被禁止参与医院、学校和行政基础设施等政府项目的竞标。此外,该机制还允许限制数据流动和数字服务。如果欧盟进一步限制美国企业的服务许可证有效性,许多美国科技公司的欧洲子公司将无法合法向其欧洲客户销售母公司的软件。
尽管欧盟可以通过限制美国科技企业来争取与美国的谈判,但各国对于如何使用这些筹码很难在短时间内达成共识。依赖贸易的德国及与美国交好的意大利希望避免与美国发生严重冲突,而匈牙利和斯洛伐克则不支持建立独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