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荣耀正密集起诉多家手机壳电商,理由为商标侵权。此次起诉涉及超过400家手机壳电商公司。荣耀认为这些手机壳厂商在商品标题和介绍页面大量使用“荣耀”二字或“Honor”标识,而这两个词是荣耀的注册商标,因此商家行为属于“品牌攀附”,侵犯了荣耀的商标权。
深圳一位手机壳电商林先生表示,使用“荣耀”二字是为了指明适配机型,并不存在侵权。他所涉及的侵权案件已于6月15日开庭审理结束。林先生称知晓判决结果至少需要一个月,但他也坦言胜诉希望较小。
开庭前,荣耀方律师与林先生曾试图和解,荣耀方将索赔金额从38万元调整至6.5万元,但林先生认为对方提出的和解金额过高,未能达成一致。
恶意攀附商标是指经营者出于主观恶意,通过注册、使用与他人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或利用企业名称、包装装潢等“搭便车”,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从而不正当地利用他人商誉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构成商标侵权,往往也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恶意攀附商标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注册近似商标,在明知他人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注册与其高度近似的商标,并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突出使用字号或名称,将他人注册商标中的核心文字作为自己企业字号,并在宣传中突出使用,使消费者误认为存在关联关系;虚假关联宣传,在官网、包装或广告中宣称自己是原品牌的“升级产品”、“高档系列”或虚构历史渊源,误导消费者;配件类商品的过度使用,在手机壳等配件销售中,超出必要说明范围,在主图、标题中大量使用品牌词且未明确标注“非官方”、“兼容”等字样,造成来源混淆;抢注在先使用标识,同业竞争者明知他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标识(即使未注册),仍抢先注册该商标,并利用该注册商标反过来指控在先使用者或进行市场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