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4月22日发布了《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提出在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工业重点领域差别化电价政策,优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健全分时电价机制。
居民电价机制具有民生保障与市场调节的双重属性。自实施阶梯电价和分时电价以来,中国一直坚持居民用电保本微利、普惠兜底的原则,不同于工业电价的市场化波动机制。此次《意见》旨在优化两类居民电价机制,解决当前居民用电管理中的结构性问题,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支持。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优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需平衡减轻居民负担与适应电力结构变化。阶梯电价主要目的是减少浪费、纠正交叉补贴现象,引导节约用电。自2012年实施以来,大部分地区将阶梯电价分为三档,基础档位电价保持稳定,但原有档位划分及电量阈值已难以满足现今家电迭代、分户式储能、家用充电桩普及等新需求。
分时电价机制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旨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上世纪80年代初起,中国逐步推行分时电价机制。2021年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完善了分时电价,特别是加大了峰谷电价价差,鼓励用户在低谷时段多用电,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的发展和消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对于《意见》提出的“健全分时电价机制”,林伯强指出,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接入,尤其是光伏发电,电力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因此,分时电价需要根据这种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例如中午时段光照充足时,光伏发电量增加,分时电价应相应调整。
从深层次来看,此次居民电价机制优化并非提高普通居民的基础用电成本,而是精准约束高用电量和奢侈性用电行为,对刚需用电家庭保持电价稳定,对超额用电合理加价,兼顾社会公平与节能效率,避免一刀切调价影响民生,实现节能目标与民生保障的双向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