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问充电器"120W"商标 商家误导消费者真相!近日,罗永浩在社交平台上质问:明显不合理的商标究竟是如何注册成功的。他提到的“不合理”指的是市面上热销的“120W”充电器——包装上赫然印着“120W超级闪充”,实际功率却只有20W出头。这一事件引发了媒体的关注。
商家把“120W”注册成商标或型号,而实际上这些充电器的功率只有22.5W左右,故意误导消费者。包装和标题上大字写着“120W超级闪充”,但在详情页极小字标注最大输出为22W/22.5W/25W。同一家店售卖的67W、90W和120W三款充电器内部电路完全一样,仅贴纸不同。
早期有少数公司在第9类(电子配件)成功注册了“120W”相关商标,但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集中清理。2026年3月,五件“120W”充电器商标全部被驳回,两件已注册的宣告无效。目前合法有效的“120W”充电器商标基本不存在。
这种商标当初能通过的原因在于审查漏洞。《商标法》第11条规定,直接表示质量、规格的标志本应驳回,但审查员只看申请材料,不看实际商品和市场误导情况。商家模糊申报,不说“功率”,只说“商标名称”。这种典型“流氓商标”套路是将通用参数或描述词抢注成商标,再误导消费者。
即使没有注册,商家仍然可以将“120W”当作名称或型号使用。他们的套路是:未注册时称为型号,注册后称为商标,被查时改口说是装饰或系列名。
这种行为明确违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广告法》规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可罚款并下架;《商标法》也禁止带有欺骗性、易误认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商家辩解“120W是商标”的说法在法律上不成立。
类似套路还包括:“0蔗糖”酸奶虽是商标但仍含糖或代糖;“壹号土猪肉”是商标,不一定是土猪;“手打挂面”中的“手打”是商标。数码和服装领域也有类似现象,如“120W/100W/67W”充电器内部电路相同,仅贴纸不同;“361断码”鞋与361°品牌无关,只是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