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湖南两名女子从车辆道闸口穿行时,其中一名女子脸部被抬杆误伤。受伤女子要求物业承担80%的责任,车主承担20%的责任,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治疗费和假牙种植费。

车主表示自己无责任,因为两位女子走在非人行道上,而且告示牌已经明确禁止行人通行。车主坚决不接受调解,表示不会赔偿一分钱,并愿意接受对方的起诉。

4月16日,湖南两名女子从车辆道闸口穿行时,其中一名女子脸部被抬杆误伤。受伤女子要求物业承担80%的责任,车主承担20%的责任,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治疗费和假牙种植费。

车主表示自己无责任,因为两位女子走在非人行道上,而且告示牌已经明确禁止行人通行。车主坚决不接受调解,表示不会赔偿一分钱,并愿意接受对方的起诉。
